一、调剂专业
学院名称
调剂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专业代码
学院联系方式
经济学院
政治经济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101
0931-4696582 联系人:任老师
西方经济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104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106
区域经济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202
劳动经济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207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世界经济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105
0931-4683876 联系人:张老师
产业经济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205
国际贸易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206
国际商务
全日制专业学位
025400
统计学院
国民经济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201
0931-4683853 联系人:本老师
数量经济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209
应用统计
全日制专业学位
025200
统计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7000
数理统计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714Z3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财政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203
0931-8690950 联系人:刘老师
税务
全日制专业学位
025300
金融学院
金融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204
0931-4679597 联系人:张老师
金融工程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2Z1
金融
全日制专业学位
025100
保险
全日制专业学位
025500
法学院
经济法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30107
0931-4670738 联系人:张老师
会计学院
资产评估
全日制专业学位
025600
0931-4681931 联系人:张老师
会计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120201
工商管理学院
企业管理
全日制学术学位
120202
0931-4681877 联系人:杜老师
旅游管理
全日制学术学位
120203
工商管理(MBA)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125100
信息工程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学术学位
120100
0931-8654316 联系人:秦老师
艺术学院
设计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130500
0931-4673857 联系人:吴老师
二、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金融、保险、税务、国际商务、应用统计、资产评估专硕同时接收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考生。
7.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接受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暂不接受调剂,一志愿复试后若需调剂,另行公告。
8.具体调剂信息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专业为准。其他要求均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三、调剂程序
1.请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放后登录(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填报我校为调剂志愿单位。此步骤为调剂工作的必备环节,不可省略,考生有效调剂信息以研招网调剂系统为准。
2.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收到考生调剂信息后,各学院对考生条件进行审核并及时给予考生答复。各学院同意调剂申请的考生需尽快回复“接受复试”或“拒绝复试”,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回复,则视为“拒绝复试”。
3.复试时间、复试方式等安排另行通知,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官方网站和各学院网页。
4.复试调剂、导师等情况请和相关学院联系。
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3月27日